
瘦金體字體介紹:
宋徽宗趙佶以獨特的筆法自創一種書體——瘦金體,又名瘦金體、瘦筋書或瘦筋體。“筋”的異體是“觔”,其中“角”在古代有“肉”的意思,也是“肉中含有力量”之意。從書法角度上研究,“筋”是指“有力度”——以瘦不剩肉、拋筋露骨為其特征。而瘦筋書是根據趙佶所寫作品的書法特征來取名的。現藏上海博物館的《千字文》,可以作為“瘦金書”的代表。《千字文》上的字體,瘦勁如金,骨法挺勁,有一種飄逸清新之態。學人對宋徽宗的瘦金書有三種不同的稱,莫衷一是,常常造成研究上的混亂。究其原因:一是在流傳過程中對“瘦金書”這個概念理解不同,導致不同稱謂的出現;二是字體與書體概念混淆所致。 “書”與“體”二者所指范圍不同。“書”是就整個書法發展而言的,有楷書、行書、草書等,“書”中包括“體”。“體”是就個人而言的,是指個人書法風格所具有的特征,即個人所特有的,叫“某體”,如唐代的柳體、歐體等。黃簡在《中國古代書法史的分期和體系》一文中,首先提出“字體”和“書體”是兩個不同的概念。“字體是從文字學的角度說的,考慮的基點是文字的結構。凡結構上符合共同原則、形體具有共同特點的同一系統的文字可稱一種字體。書體是從書寫角度說的,考慮的基點是書寫的風格。凡文字上書寫具有共同特征或具有某一成熟的藝術風格者,可稱為一種書體。”從黃簡的分析來看,“瘦金書”指的是一種字體,而“瘦筋體”指的是一種書體,也就是說,趙佶瘦金書實際上也可稱為瘦金體。
潘曉晨在《何謂字體、書體?二者有何分別?》一文中認為:“所謂字體,指字的型制,是按字的形體構造和共同特點分類的。它隨文字產生和發展,如甲骨文、金文、篆書、隸書、行書、草書、楷書等都稱為字體。書體則是依書寫的特點和風格而區分……字體是從文字的角度所言,書體則是從書法藝術的角度而論,兩者應區別使用,不要混淆為好。”
張光賓在《中華書法史》中也指出:“字體,是文字的標準‘形體’,有一定的點畫,一定的結構。書體是一般人書寫文字的‘體勢’,它沒有字體的嚴格。就文字衍化序言,是先有書體后有字體。”
我們從上述論斷中不難獲知,字體與書體是截然不同的兩個概念,二者所涵蓋的范疇也涇渭分明。而在認識事物時,我們必須首先正確認識和理解概念的真諦或內涵,這樣才能做出正確的判斷,得出合乎理章的結論。宋徽宗書法之所以出現三種說法,其根源也正是對于“字體”與“書體”兩個概念的混淆不清。